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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官行贿”“千次受贿”的背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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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7-12-08 08:48:17

原标题:“千次受贿”的背后

司马心

近日一宗罪官减刑案牵出一项“受贿之最”,令人匪夷所思――被申请由无期徒刑减为有期徒刑22年的平顶山市原人大常委会主任薛新生,为什么锒铛入狱呢?原来是收受192人1274次贿赂,平均每3天收钱一次,共计人民币1016余万元,美元13万元、港币25万元,还有46万元的购物卡。这192人,都是官员,薛新生交代了其在平顶山市委组织部长任上收受将近200名县处级官员贿赂的问题,这些进入名单的干部随即被“冷冻”,导致各地干部调整处于停滞。薛案事发后,已判刑7人,党纪处分54人,组织处理6人,诫勉谈话并责令作出深刻检查达284人……

坊间讲薛案,称为“百官行贿”,近200名官员给他送礼,似乎独此一案。其实并非孤例,安徽省萧县原县委书记毋保良受贿1900万元。毋保良获无期徒刑的同时,萧县被免职的“送礼官员”达80人之多,包括了四套班子部分成员和10多名局长,而萧县23个乡镇中,因此被摘掉乌纱帽的党政一把手就有20个!

“百官行贿”不是为了别的,主要还是为了这顶“官帽”,薛新生的千次受贿,主要是在他担任组织部长任上,显然与“买官卖官”直接有关――在过去那种政治生态下,有的地方早已不只是“不跑不送,原地踏步”那样的潜规则,卖官公开甚至有了“明码标价”。比如先任盟委书记后又升任内蒙古自治区副主席的刘卓志,86次受贿817万元,主要是卖官收入,刘书记卖官也有“价目表”,牛某升任县级市委书记,付刘卓志42万元人民币加3万元美金;贾某付65万元,官授市规划局长,是为肥缺;某旗委副书记付40万元,只当上地级市冷门局的局长,等等。还有广东省汕尾市公安局长马伟灵,也有一张卖官表,都是不二价,要买分局长一级的官,50万元人民币,港币或美金也行,总之折合50万元;而大队长或所长一级的小吏,则一概港币10万元,老少无欺,也没得商量。

在这种“政治生态”下,“百官行贿”,大家都来“买”,就变成“天经地义”,谁也不见怪,谁也不能例外。我们说,一个好的政治生态,可以使坏人不敢造次,好人不会蜕变,而一个“病态”的从政环境,却可以使好人寸步难行,更可以将不少人“逼良为娼”,走上同流合污的“捷径”、快车道。比如在广东的茂名官场,买官卖官曾经成风,市辖6个县(区)一把手无一逃脱,“卖官”窝案涉及150个党政部门,至少159名官员行贿买官,早已是“百官行贿”了。在这样的“政治生态”下,结果是好人无路可走,只好“湿鞋下水”。茂名有个年轻的大学生镇长,“努力工作卓有成效”,但是不懂“行贿”,久久得不到提拔。大学生镇官耳濡目染,亲眼看到了“规则”,终于醒悟过来,为了升迁镇党委书记,他抵押家产贷款,又东拼西凑了20万元来“买官”,果然很快如愿提升。

正反的例子反复说明,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强调的“必须营造一个良好的从政环境,也就是要有一个好的政治生态”是多么地重要,多么地一针见血!

还是回到文初的薛案来,正如有网友提出,如果河里只有几条鱼死了,那可能是鱼的问题,但如果大片的鱼死了,那就一定是水有问题了。政治生态也是这样,如果只有少数人买官,那是他的个人品质问题,但到了“百官行贿”、卖官公开、形成风气,甚至概莫能外,那就是一个地方政治生态出现了“系统性塌方式腐败”,就必须从根子上把当地的政治生态治理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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