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
老干烘,又名黄大茶,自古便是莱芜人喜好的饮品,也是人们走亲访友的馈赠佳品,市内大小超市都可以看到它的身影。莱芜当地也因此形成了喝“卯时茶”的习俗。
谁知,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在对某公司茶叶制品进行监督检查时,却发现了“药用”老干烘,其外包装标签标注有“本厂精制的黄大茶有药性作用,有治轻微感冒帮助消化提神解乏解酒止渴之功能”。
这解酒治病的茶叶到底合法吗?能卖吗?按照《食品安全法》有关规定,这种茶叶是不合法的,是不能卖的。因此,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决定给予该公司没收违法所得以及罚款5000元的行政处罚。
【提示】
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孔祥宝提示:老干烘属于食品,其销售应该遵循《食品安全法》的规定,不应标有药品特有的预防、治疗疾病的功能属性,这是误导、欺骗消费者。
【法条】
1.《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五十条,本法下列用语的含义:食品,指各种供人食用或者饮用的成品和原料以及按照传统既是食品又是中药材的物品,但是不包括以治疗为目的的物品。
2.《食品安全法》第七十一条第一款,食品和食品添加剂的标签、说明书,不得含有虚假内容,不得涉及疾病预防、治疗功能。生产经营者对其提供的标签、说明书的内容负责。
3.《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五条第一款第二项,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没收违法所得和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食品添加剂,并可以没收用于违法生产经营的工具、设备、原料等物品;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食品添加剂货值金额不足一万元的,并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货值金额一万元以上的,并处货值金额五倍以上十倍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产停业,直至吊销许可证:(二)生产经营无标签的预包装食品、食品添加剂或者标签、说明书不符合本法规定的食品、食品添加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