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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建设领域农民工将有工资专用账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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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8-02-03 09:37:13

         2月2日,记者从有关会议了解到,为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我市将全面规范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支付行为,为建设领域农民工设立工资专用账户。

我市将对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与工程款实行分账管理。施工总承包企业应当在工程项目所在地银行开设农民工工资(劳务费)专户,专项用于支付农民工工资。建设单位应当按照工程承包合同约定的比例或施工总承包企业提供的人工费用数额,按月足额将应付工程款中的人工费拨付到专户中,实行专款专用。

施工总承包企业应当直接为农民工发放工资。负责办理实名制工资支付银行卡,编制工资支付明细表,交农民工本人签字确认后交建设单位审核,工资支付银行卡应当交农民工本人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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