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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财政局培育农业农村发展新动能

文章来源:人民政府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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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8-05-16 09:51:01

今年以来,市财政局按照十九大提出的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部署要求和习近平总书记在参加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山东代表团审议时的重要讲话精神,对标定位,加大投入,积极作为,培育农业农村发展新动能,全力支持实施乡村振兴战略。

 

健全财政投入保障机制

 

首先,预算安排向农业和农村倾斜,加快补齐农业农村发展短板,在脱贫攻坚、农业基础设施建设、生态补偿、现代农业发展上加大支持力度。同时,加大政府债券支持力度,对于支持乡村振兴、脱贫攻坚等领域的项目,优先考虑放入政府债券支持项目名单中予以申请,在用债券资金安排市直部门预算时,优先考虑乡村振兴战略方面的项目。在此基础上,加快农业信贷担保体系建设,为农业适度规模经营主体提供信贷担保服务,最大限度撬动金融资本投入农业、农村。

 

建立涉农资金统筹整合长效机制

 

首先,明确区级是涉农资金统筹整合的责任主体、实施主体,市级主要负责管理监督,为区级涉农资金整合提供宽松的政策环境。其次,改革涉农专项资金分配方式,建立覆盖各项涉农资金的“任务清单”管理模式,市级对下安排的涉农资金主要采取切块方式下达。同时,改革涉农资金管理方式,市级层面“松绑”放权,将具体项目审批验收权限全部下放到各区,市级行业主管部门主要负责业务指导和管理监督。在此基础上,实行综合绩效管理,由单向资金绩效考核向综合绩效转变,加强绩效评价结果运用,做到“花钱必问效,无效必问责”。

 

推进精准扶贫攻坚工作

 

加快专项扶贫资金拨付进度,目前,中央财政贫困林场扶贫资金120万元、第一批省财政扶贫资金1199万元已提前下达各区,市级扶贫资金4703万元已切块下达各区,第二批省财政资金472万元,正积极与相关部门对接,采取因素法分配方式切块下达各区。加强扶贫资金管理,完善财政脱贫攻坚联席会议制度、定期统计通报制度,统筹协调财政支持扶贫开发工作,扎实开展扶贫资金督导检查,提高扶贫资金使用效益。同时,积极向上对接,最大程度争取资金支持和业务指导,已争取上级资金1924万元,配套市级资金2440万元,支持改善贫困地区基础设施条件。

 

加大农村综合改革力度

 

继续做好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工作,拨付省市奖补资金2458万元,以财政资金为“引子”,引导农民积极筹资筹劳参与项目建设。深入开展扶持集体经济发展试点,为八大庄村、张家庄村等4个试点村庄拨付省市扶持资金300万元,探索增加村集体收入的新途径、新业态。强化村级组织运转经费保障,落实省级奖补资金1873万元,规范经费管理,为提升乡村治理水平提供财力保障。支持美丽乡村标准化建设,落实省市级补助资金1993万元,完善奖补机制,明确支持范围,做到资金早到位项目早建设,不断提升我市美丽乡村建设水平。做好农村改厕扫尾工作,拨付省市奖补资金1172万元,探索建立农村改厕的运行管护机制,确保农村改厕后续正常运转。

 

加强乡村生态保护修复

 

以做好泰山山水林田湖草生态保护修复工程为抓手,加大乡村生态保护修复力度。会同相关部门研究制定方案,尽快将国家级首批切块资金1.5亿元拨付到区。将生态修复工程与全省新旧动能转换重大工程相结合,积极打造一批高度关联,可实施、可完工、可验收的新项目,配合主管部门建立完善新旧动能转换基金项目库,争取我市更多项目纳入省扶持盘子。拨付生态保护红线方案优化和勘界定标工作有关经费100万元,专项用于生态保护红线方案优化等经费支出,积极保护乡村生态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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