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莱芜朱玲

文章来源:俺莱芜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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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6-07-23 09:34:59
    朱玲,女,1957年10月出生,莱芜人,中共党员,四川省体育局党组书记、局长。

    1975年7月至1978年5月,重庆市体工队排球运动员;

    1978年5月至1979年10月,四川省体工队排球运动员

    1979年10月至1984年12月,国家女子排球队运动员;

    1984年12月至1988年5月,四川省运动技术学院党委副书记;

    1988年5月至1998年4月,四川省体育运动委员会副主任;

    1998年4月至2000年5月,四川省体育运动委员会副主任、党组副书记;

    2000年5月至2004年8月,四川省体育局副局长、党组副书记;

    2004年8月至今,四川省体育局局长、党组书记。

    曾荣获国家青年突击手标兵、全国五一劳动奖章、“国家三八红旗手”、四川省劳动模范、“2008年北京奥运会突出贡献个人”、“中国奥林匹克银质奖章”等多项荣誉;被四川省政府记一等功一次;被解放军总政治部记一等功一次;被四川省政府授予特等功;先后当选为中共十三大、十四大代表,四川省第四、第五、第八、第九届政协委员,四川省政协第八、第九届医卫体委员会副主任,四川省第十届妇女代表大会代表,中共四川省第九、第十次代表大会代表,中共四川省委第九届、第十届委员会候补委员,四川省第十一届人大代表。

    自担任四川省体育局长以来,四川省体育局2008年被党中央、国务院授予“北京奥运会、残奥会先进集体”,被国家体育总局、中国奥委会授予“2008年奥运会重大贡献”奖和“2008年奥运会成绩突破”奖;2009年在第五次全国民族团结进步表彰大会上被国务院授予“模范集体”;2010年被国家体育总局授予“第16届亚运会贡献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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