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亓宗宝

文章来源:俺莱芜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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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6-07-23 09:37: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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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亓宗宝,1961年4月出生,高庄街道石棚村人,中共党员,博士,山东省临沂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党组书记。
       1984年7月华东政法学院法律系毕业后分配至泰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先后任书记员、副科级助理审判员;
       1991年5月调入泰安市委组织部,任副科级干事、研究室副主任、主任;
       1999年9月起,历任泰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党组成员、执行局局长、审判委员会委员、正县级审判员、党组副书记;
       2005年9月至2008年6月在山东农业大学经济管理学院农业经济管理专业学习,获管理学博士学位;
       2010年12月起,任临沂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党组书记。
       自担任临沂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以来,提出了“以群众观点统揽审判执行工作”、“重点工作项目化、业务工作指标化、各项工作考核化、工作绩效奖惩化”管理模式、“理念、制度、横向、纵向”四维纠纷终结模式、打造“沂蒙法官品牌”、“便民诉讼中心”建设等新观点、新思路,开创了沂蒙老区法院工作新局面。全市法院每年办案12万余件,占全省法院的八分之一,审判管理、执行工作、核心价值观教育等13项经验被省法院推广,涌现了一等功法院河东区法院,全国法院先进集体兰山法庭,党的十八大代表、全国模范法官王永涛等先进典型。多年来,潜心钻研法学理论,深入开展学术研究,科研成果丰硕。
       2009年出版专著《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法律保障研究》(法律出版社);
       2010年担任副主编出版《法院执行工作实务指南》、《民事强制执行操作规程》(人民法院出版社),
       2011年主持承担最高人民法院重大调研课题《土地使用权执行问题研究》;
       2012年主持承担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重点课题《城市化进程中农村土地流转权益保护》。
       先后在《理论法学》、《中国司法评论》、《中外法制》、《中国农村观察》、《政法论丛》、《山东审判》等法学期刊发表相关学术论文20余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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