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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建勋:邦联与联邦之间到底有什么区别?|学术剧2.19

文章来源:腾讯文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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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6-09-12 09:11:06

[摘要]在邦联时代,邦联政府立法的对象是每个州或者每个邦。而联邦呢?联邦的立法对象是个人,统治的对象是个人,而不是建立在集体或者整体的基础之上。

本期作者:王建勋(中国政法大学副教授)

为什么要从邦联转向联邦?欲回答这个问题,首先得弄清二者之间到底存在着什么样的区别。汉密尔顿花了相当大的篇幅来论证邦联和联邦之间的区别何在。在《联邦党人文集》第十五篇,他讨论的角度或者出发点是立法的原则。

王建勋:邦联与联邦之间到底有什么区别?|学术剧2.19

美国国会大厦

01 邦联的统治对象是州

在邦联时代,邦联政府立法的对象是每个州或者每个邦。比如,要求每个州每年交多少税,提供多少人力等。如果一个州要违反的话,它惩罚的对象是州。

02 联邦的统治对象是个人

而联邦呢?联邦的立法对象是个人,统治的对象是个人,而不是建立在集体或者整体的基础之上。联邦政府的所有法律都是让每个公民怎么样,如果公民不给联邦政府交税,如果公民违反联邦法律,应该受到什么处罚。可见,邦联和联邦在立法针对的对象或者管辖的对象上,是完全不一样的。这是非常重大的区别。

03 邦联是一堆政府的松散联盟

正因为这种区别,汉密尔顿说,邦联政府其实不是一个政府,而是一堆政府组成的一个联盟,是一个类似于今天联合国的组织。它是一个非常松散的联合,每个邦都是独立的,拥有自己完整的主权。汉密尔顿认为,这是一种主权之内的主权,或者主权之上的主权,政府之上的政府。他说,这不是一种严格意义上的政体类型。

04 联邦是复合共和国

而在联邦政体下,无论是各州还是联邦政府,都是建立在个人基础之上的,它建立了两个层面的政府,或者说两个不同的政府混合在一起。为什么把这种政体叫做复合共和国?就是每个州是一个共和国,联邦又是一个共和国。这两个共和国的差别就在于他们有不同管辖范围,不同的权力范围,而不是相互隶属的关系。这样的政体才是一个政府,邦联政体不是一个政府,而是一个松散的联盟。

05 邦联只能通过武力解决矛盾

邦联的困难在于,它的统治对象是一个州,是一个集体,如果一个州违法的话,没有办法通过和平的方式处罚它。比如,如果纽约州不向邦联政府交税,邦联政府怎么办?除了跟纽约州政府宣布打仗之外,没有办法通过和平的办法执行法律,只能通过武力处罚它。

但对于政府,如果个人不交税的话,可以对他进行审判,还可以送他到监狱等,可以通过和平的方式进行治理。所以,汉密尔顿说,邦联政体和政府的观点是不相容的,因为政府必须得是以温和的行政力量进行运作。如果政府动不动要开战,那不是一个政府。而邦联必须时刻诉诸武力,只要某个州违法就要用武力解决,没有其他办法。

06 邦联实际上非常脆弱

所以他说,邦联就像一个联盟一样,它能不能发挥作用完全依赖于人们是不是善意,也就是说,一个州是不是主动自愿地交税,主动自觉地来执行法律。否则的话,邦联的所有法律都不过是一纸空文,无法强制执行这些法律。这种联盟或者邦联非常脆弱,假如十三个州构成一个邦联,有些州愿意交税,另外一些州不愿意交,该怎么办?这个邦联很快就垮掉了,它太脆弱。它不能通过一种有机的方式紧密地把大家结合在一起。从其本身的构架来讲,邦联存在着不稳定性,时刻可能会崩溃。在《联邦党人文集》中,作者举了很多例子,历史上那些邦联,从古希腊、罗马以来各种各样的联盟、各种各样的联合,都很难持久,要么是内部之间相互打仗,要么就是分崩离析,无法长期存在。

07 政府合适的统治对象只有个人

汉密尔顿指出,政府唯一适当的统治对象是公民个人。只有建立在公民个人基础之上的政体,才算是一个政府,或者说,政府本身的特点就决定了它执法的对象只能是个人,而不能是集体。

我们看到,各种各样的国际组织,包括联合国等,都类似于邦联。如果有人违反联合国的公约、拒绝缴纳联合国会费等,联合国也没有办法,除了发表声明谴责之外没有办法,要么就选择打仗,没有什么有效手段能够迫使大家执行,除非每个成员国都自觉。

08 只有个人才有道德感

汉密尔顿还提到一个为什么政府要建立在个人基础上而不是建立在集体基础之上的理由,那就是,个人比集体更在乎自己的荣誉。如果一个个人违法的话,要是被发现,要被处罚,他很在乎自己的荣誉,很多时候,他会主动、自觉遵守法律,不去违反。但是,如果是一个州的话,违反就违反,无所谓,没有人为这个州承担任何荣誉上的损失,它不会有任何的声望、名誉上的痛苦、不安,它没有这样的感受,只有个人才会有。所以,从这个意义上讲,政府也不能建立在集体之上,因为集体是没有理性的,集体不会思考,没有情感,只有个人才会思考、有情感,只有个人才是道德存在,而集体不是。

09 邦联没有执法机关

在邦联时代,邦联政府其实只有一个国会,没有行政机关,没有总统,也没有司法机关。就等于说,它只有立法机关,既没有执法机关,也没有司法机关。那它立出来的法怎么执行?执行如果有问题的话,谁来判断它是不是公正?这些都没有。

10 联邦法律很容易被执行

而在联邦体制下,因为它是以个人为单位,只有州积极或者直接对抗联邦法律,法律才无法在那个州实行,如果州不是积极地来抵制联邦法律在本州的执行,法律就能够被执行,因为执法的对象是个人。如果一个个人违法的话,除非其所在州抵制联邦政府来本州执法,否则,这个法律就很容易得到执行。一个州要想让联邦法律不奏效,必须是进行积极的对抗,拒绝联邦执法人员执法。历史上曾发生过布朗案件,最高法院判决让黑人跟白人一起上学,但在阿肯色州,州长抵制这个判决,不允许当地黑人进入公立学校跟白人一起上学,艾森豪威尔总统干脆调兵遣将,直接派军队过去护送那些黑人学生去上学。可见,州政府如果要拒绝执行联邦法律的话,必须采取积极对抗的态度。

从这一点上可以看得出来,邦联和联邦执行法律的方式或者模式是不一样的。在联邦体制下,州是一般不会用这种积极或者直接方式对抗联邦政府,除非它认为自己的利益受到严重侵犯。

11 州也有权利对抗联邦政府

即使州认为自己利益受到了侵犯,一般也不会采取直接对抗的方式,因为在联邦体制下,有一种解决联邦和州之间冲突的渠道,那就是诉诸法院,通过司法途径解决联邦和州之间的分歧。如果一个州政府认为联邦政府侵犯了自己的利益,可以到联邦法院提起诉讼,起诉联邦政府。比如,奥巴马搞医改之后,有三十五个州的州长起诉奥巴马,指责奥巴马越权,说他违反宪法。

(作者:王建勋;编辑:张宁;文中小标题系编者所加。本文系腾讯思享会独家约稿,未经许可,其它媒体不得转载。)

作者简介

王建勋:邦联与联邦之间到底有什么区别?|学术剧2.19

王建勋,先后毕业于兰州大学、北京大学和(美国)印第安纳大学,获政治学博士学位,现为中国政法大学法学院副教授;研究旨趣主要为宪政理论与古典自由主义传统,译有《美国联邦主义》(上海三联2003年版),编有《大家西学:自治二十讲》(天津人民2008年版),发表学术论文若干,并撰有大量时评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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