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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长一线办案成常态

文章来源:人民政府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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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8-04-24 09:41:30

4月18日,由市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被告人玉某某涉嫌故意杀人一案在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张守强出庭支持公诉。

 

这是一起因邻里纠纷诱发的杀人命案,被告人玉某某残忍地捅刺被害人二十余刀,致其当场毙命。

 

受理案件后,张守强按程序进行了认真审查,并于开庭前精心制定了庭审预案。庭审进行得十分顺利,张守强以其深厚的法学素养,娴熟的公诉技巧,运用完整的证据链,有理有据地指控了被告人杀人犯罪的事实。被告人玉某某当庭表示认罪,案件将择日宣判。

 

司法体制改革后,市人民检察院严格落实检察长带头办案、带头出庭公诉等制度,把入额院领导列为重点,及时发挥领导干部对司法办案的指导、示范、带头作用,强化院领导入额后检察官的角色定位和职业回归,将检察长、副检察长、专职检委会委员等分别编入办案团队,安排在一线办案。院领导主动带头一线办案,从“批案”转变为“办案”,实现司法体制改革后司法责任制落实和检察官办案角色回归。截至目前,全市检察机关院领导办理各类案件138件。

 

根据规定,入额后的院领导必须在一线办理一定数量的案件,并且要对案件质量终身负责。市人民检察院严格实行谁办案、谁负责,谁决定、谁负责的司法要求,让领导干部回归司法办案,在充实一线办案力量,鼓励其他入额检察官和检察辅助人员不断提升业务能力的同时,充分发挥领导干部的带头作用,规范司法行为,强化对司法办案的直接指导和监督。

 

同时,建立以办案数量、办案质量、司法技能、外部评价为主要内容的检察官办案评价体系,引领和激励入额检察官和检察辅助人员不断提高业务能力和司法水平,提升检察公信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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