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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丁义珍”们颤抖吧!这部法律将让贪官无处可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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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7-11-18 14:35:49

 11月4日,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次会议决定批准《中华人民共和国和亚美尼亚共和国关于刑事司法协助的条约》(以下简称《条约》)。为什么要签订《条约》?签订《条约》后双方将在哪些方面提供帮助?千呼万唤的国际刑事司法协助法又有何进展?今天,23号小组带你去了解这一切。

历时近四年,《条约》都有啥?

要想知道刑事司法协助,首先要了解这个《条约》。从建议到成文落实,《条约》历时近4年。

中亚自1992年建交以来,两国保持高层交往,友好合作关系稳步发展。亚方视发展对华关系为外交优先方向之一,在涉及中方核心利益和重大关切问题上支持中方立场。近年来,两国经贸、教育、文化、旅游等领域交往增加。亚美尼亚已成为我国公民组团出境旅游目的地,两国人员往来日益频繁,双方加强司法合作的需求不断上升。

2013年12月,亚方向中方提出缔结刑事司法协助条约的建议。经国务院批准,2015年3月,由外交部、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组成的中方代表团与亚方代表团就缔结条约举行了谈判,并就条约全部条款达成一致。3月25日,外交部部长王毅与亚美尼亚外交部部长爱德华·纳尔班江分别代表本国在北京签署了条约。2016年11月,亚美尼亚通知中方其已完成了条约的国内批准程序。2017年11月,《条约》经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批准。

除序言和约尾外,《条约》共24条,主要内容包括:适用范围,协助的限制,请求的形式和内容,文字,请求的执行,保密和限制使用,送达文书,调取证据,拒绝作证,安排人员作证或者协助调查,移送在押人员以便作证或者协助调查,证人和鉴定人的保护,查询、搜查、冻结、查封和扣押,归还文件、记录和证据物品,犯罪所得和犯罪工具,费用,争议的解决,条约生效、修正和终止等。《条约》同时规定了双方实施条约的中央机关:中方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检察院和司法部,亚方为亚美尼亚共和国总检察院和司法部。

刑事司法协助有啥用?

亚美尼亚并不是与我国签订刑事司法协助条约的唯一国家。

外交部网站数据显示,截至2017年2月,我国已与70个国家缔结司法协助条约、资产返还和分享协定、引渡条约和打击“三股势力”协定共135项(108项生效)。具体如下:

1. 民刑事司法协助条约19项(全部生效)

2. 刑事司法协助条约40项(32项生效)

3. 民商事司法协助条约20项(17项生效)

4. 资产返还和分享协定1项(尚未生效)

5. 引渡条约48项(34项生效)

6. 打击“三股势力”协定7项(6项生效)

那刑事司法协助到底有什么用呢?一组数字或许能解答你的疑惑。据法制日报报道,2013年以来,我国检察机关办理国际刑事司法协助案件632件,与相关部门紧密配合,指导有关办案机关成功办理了一批涉外职务犯罪案件,从境外追逃174人,追缴涉案资产人民币19亿元。

如果你看过电视剧《人民的名义》,就会知道贪官丁义珍逃到与中国没有引渡条约的国家,妄图躲避法律的制裁。不过,“法网恢恢疏而不漏”,在现实中,密切的国际司法合作已为“丁义珍”们布下了天罗地网。这就是刑事司法协助的魅力所在。

国际刑事司法协助法草案稿正在起草

天罗地网不只是一个个的刑事司法协助条约,根据全国人大常委会公布的2017年立法工作计划,还要制定国际刑事司法协助法。

11月4日,全国人大外事委员会公布了关于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主席团交付审议的代表提出的议案审议结果的报告。23号小组注意到,在外事委员会审议的两件代表议案中,其中第249号议案就是关于制定国际刑事司法协助法的。

该议案建议制定国际刑事司法协助法,明确司法协助请求的条件和程序以及相关部门的职权范围。议案认为,通过立法确定对外逃犯罪嫌疑人非法所得先行扣押、冻结、没收的程序以及犯罪所得分享制度,规定我国与国际刑事司法机构的合作,有利于强化我国在境外追逃追赃和惩治腐败的力度,有利于规范国际刑事司法协助各项工作。

经过审议,外事委员会全体会议认为,制定国际刑事司法协助法有重要现实意义,任务紧迫。该法是列入第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立法规划的一类项目,由司法部牵头起草,外事委员会提请审议。第249号议案的主要内容在现行的刑事诉讼法、相关司法解释和正在起草的国际刑事司法协助法草案稿中已有所体现。外事委员会将继续跟踪该法立法进程,做好提请审议的准备工作。

这也意味着,在今年12月即将召开的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一次会议上,依然有望看到这部法律草案的身影。

资料来源:中国人大网、外交部官网、法制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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